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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健全三项机制强化新农合监管

发布时间:20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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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起富顺县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健全三项机制,促进了新农合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建立行政监督机制。成立县新农合监督委员会负责全县新农合行政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明确了县新农合管委会、监委会和县新合办是行政监督的责任主体,做到日常定期监管,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监管委建立了每月组织医疗专家巡查、按季抽查、半年重点检查制度,同时财政、审计部门加大了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

二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富顺县聘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合农民代表为新农合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每年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测评和座谈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知情人举报新农合运行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了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了专家监督机制。县新合办聘请了42名专家组成技术指导组,全程参与了月巡查、季抽查、半年重点检查工作,不定期对典型病例、疑议病例进行评审,以专家评审意见为标准核减补偿额。保障了新农合基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切实维护了参合群众权益。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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