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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接待来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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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到岗接访。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确保群众有说话的地方。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亲自抓、带好头,坚持到岗接访,做到每月至少有2天时间接待来访群众,每个工作日有1名班子成员值班接待。信访部门提前对领导参加接待的时间作出计划安排,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公开载体上,提前将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待时间、地点、形式等进行公示,非因特殊原因不得临时调换。
 
二、热情接谈群众。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诚心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切实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三、加强接访跟踪。加强对接访交办件及后续处置工作的监督,掌握承办单位办理进度,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必要时依照《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方案》、《关于县级部门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承办单位将处置意见报送接访领导审定。同时注意梳理、分析带有共性的信访事项,及时总结处置思路。实行领导干部对所接访事项包案,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社会救助及思想教育等手段,切实化解疑难案件。
 
四、严肃接访纪律。县委、县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到镇乡和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四川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倒查规定(试行)》、《自贡市信访和维稳工作督查督办办法》和《群众(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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