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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处分执行“五到位”

发布时间:20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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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富顺县纪委监察局处分执行落实“五个到位”,规范执纪工作程序,切实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一是处分文书送达到位。处分文件由专人负责送达,责任内容包括:分年度分党纪政纪统一编号;建立登记册;分发、转递、送达处分文件;处分文件送达回执签收。
 
二是被处分人员思想教育到位。处分文件宣布之前,进一步了解受处分人思想状况,化解心理矛盾,激发工作热情。被处分人员是机关企事业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由县纪委监察局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其他被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由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负责。
 
三是处分决定书宣布到位。处分宣布分级负责: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处分,由各基层党组织委员或政府班子成员在支部大会或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科级干部的处分,由县纪委监察局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或审理室主任负责在党委会或班子成员会上宣布;对于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则以通报形式向社会公开宣布。
 
四是处分执行到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处分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县纪委监察局从处分决定送达之日起,及时到各责任单位检查处分执行情况。

五是责任追究到位。在处分执行中有虚假执行情况;故意拖延、拒绝办理执行手续;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而导致处分执行不到位的,责令改正、补办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追究经办人、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人的纪律责任。
 
 
(来源:市纪委案件审理法规室、富顺县纪委案件审理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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