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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四举措确保“会前讲法”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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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顺县人民政府县长官勇在县政府常务会上对全县“会前讲法”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会前讲法”组织领导。各镇乡、各部门要成立“会前讲法”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带头学习、主动督促抓好该项工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落实任务和责任。要把“会前讲法”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和评先争优的依据。
 
二是改善“会前讲法”工作保障。要确保“会前讲法”所需的工作经费,落实“会前讲法”场所、人员和设备,促进“会前讲法”方式不断优化升级。探索建立由律师、法律专业人才等组成的“会前讲法”专家小组,整合使用全县法律人才资源开展“会前讲法”。
 
三是加快“会前讲法”制度建设。要建立“会前讲法”信息报送制度、检查督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和县监察局要加强对全县“会前讲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要把“会前讲法”纳入依法行政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四是加大“会前讲法”形式创新。要进一步提高讲稿质量,积极探索“会前讲法”形式的创新。要充分利用短片、宣传画册、多媒体、网络等方式、手段开展“会前讲法”,要注重互相交流学习,充分利用政务网络平台,建立法规资源库和会前讲法资源库,为“会前讲法”提供共享资源。
  
(来源:市纪委案件审理法规室、富顺县纪委案件审理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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