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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强化“四个环节” 狠抓商业贿赂治理

发布时间:20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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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来,该县积极探索治理商业贿赂新举措,强化“四个环节”, 工作取得新成效。三年来,共查处24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涉案金额8624.6万余元,给予党纪处分8人。
 
分解责任,加强领导。年初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责任落实到9个牵头单位,5个县级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
 
完善机制,形成合力。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协同办案、案件移送、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整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等部门资源,形成了有效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
 
加强教育,注重治本。定期召开全县副科级领导干部大会,针对富顺县本地发生的典型商业贿赂案件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要求干部算好政治、经济等七笔帐,提高党政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以查促建,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商业贿赂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融入惩防体系建设,在行政审批方面建立了《富顺县行政审批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在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执行“财政评审、招标定价、审计定钱”的规范性文件;在资金管理方面,建立了《富顺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代农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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