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出台十条禁令 狠刹“三风”
发布时间: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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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近日,该县出台十条禁令,狠刹“吃喝风、公款旅游风、打牌赌博风”。十条禁令即:
一、严禁用公款报销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的费用;
二、严禁以组织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请客送礼;
三、严禁县级各单位和乡镇之间进行公款宴请和公务接待;
四、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
五、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超规格接待。乡镇公务接待一律在各自单位食堂就餐,接待中省市及外区县单位原则上在单位食堂或定点接待场所安排食宿;
六、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外出考察学习,考察学习期间一律不准带家属陪同;
七、严禁借开会、学习、考察、培训、学术研讨和交流等活动之名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八、严禁在上班时间参与打牌赌博活动;
九、严禁在公众场所参与打牌赌博活动;
十、严禁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打牌赌博活动。
凡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停职检查,并按照纪律法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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