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率先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津贴制度
发布时间: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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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彻底改善优秀村干部不断流失,村级后备干部力量严重不足的现状,促进村干部廉洁从事,增强从事积极性。从今年1月起,该县在我市率先出台在职常任村干部养老保险津贴制度。全面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津贴制度。富顺县财政补贴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总额的40%,所在乡镇补贴20%,个人只缴纳40%。每人可根据实际任职情况补缴1至15年不等的养老保险金,缴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便可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三方“买单”,大大减轻了村干部的缴费压力。这一重大举措的出台使长期以来受经济待遇低、工作任务重等问题影响,导致村干部积极性受挫。一些有知识有能力、年富力强的优秀青年,宁愿外出务工挣钱也不愿留在家乡当村干部的现状得到了改善。同时,也标志着该县现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落实基层保障工作,建立关爱村干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问题方面,迈出了新的实质性的一步,受到村干部的普遍欢迎。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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