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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三定法”严把农村五保核查关

发布时间:201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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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五保应保未保对象专项核查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农村五保应保未保对象生活问题。近日,该县采取“三定法”在全县开展农村五保应保未保对象核查工作。

 

    一是定专班,各乡镇都要成立了工作组,作为五保应保未保对象核查专班,走村入户,确保村村到,户户亲自核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报。

 

    二是定对象,五保核查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划定核查对象范围:60岁以上无儿无女且无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重度肢残、智残和精神残疾人(二级以上为重度残疾)的;符合五保条件的未成年人对象享受孤儿救助待遇。

 

    三是定程序,农村五保应保未报工作要坚持做到程序要到位,要按照入户核查、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核等几项程序进行核查工作,并在核查后,责任要落实,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

 

    据悉,此次核查工作目的是为进一步核定全县农村五保应保未保对象基数,建立健全五保应保未保台账和数据库,为将其纳入供养范围做好准备。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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