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 “六措并举”强化项目监管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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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中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重建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该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六项措施”强化项目监管,保障项目建设既快又好、廉洁高效。
一是整合监督力量。统筹协调财政、审计、发改、规建、国土、环保等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完善项目进展和资金动态管理数据库。同时,将监督体系延伸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承担本单位实施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全程参与,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对工作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实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从严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为项目推进提供纪律保障。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拨付情况张榜公示,并在政务外网和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提前介入招投标。坚持提前介入项目招投标监督,主动对招标文件的制作、招投标程序的规范向业主单位提供指导服务。
五是深入现场督查。牵头成立两个检查小组,严格按照“六查六保三挂购”的要求,深入到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现场开展检查,对执行政策有偏差、实施进度缓慢的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建议意见,并督查督办落实情况。
六是营造宽松环境。本着“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执纪理念,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支持和保护改革探索者,同时,加强效能监察力度,坚决制止各种干扰项目顺利推进的行为,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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