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13起违法用地的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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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维护土地管理法的严肃性,该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13起违法用地的相关责任人共29人予以责任追究。
近年来,兜山镇天府小学、东湖镇黄葛村、长滩镇仁和村等13个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用地行为,有的未报即用,有的改变用途,个别甚至占用基本农田。从中也发现我们有的部门和镇乡对违法用地行为监管不力,履职不够。对此,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一是对2名分管县领导、5名部门负责人、8名乡镇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二是对15名村干部由镇党委实施问责,对11名国土所长由县国土局实施问责;三是对违法用地情节严重的4名责任人予以党纪立案查处。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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