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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乡镇纪委查案严把“五关”实现零申诉

发布时间: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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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10年来,全县26个乡镇纪委为确保案件质量,在案件查办中,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严把证据关等“五关口,查处各类党纪案件400余件,没有出现一例复审复议案和申诉案。

 

    一是严把“证据关”。认真审查与违纪问题有关的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所取得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审查笔录证据与实物证据是否相一致,有无存在矛盾;审查证据与案件事实能否做到环环相扣,形成证据锁链。

 

    二是严把“定性关”。在事实清楚和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相应的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对其错误性质进行准确分析定性,对较难定性的错误,采用写实的方式作出结论,确保定性客观恰当。

 

    三是严把“量纪关”。在案件审理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注重教育的方针,坚持量纪统一、宽严相济的原则,为避免畸轻畸重,做到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确保案件处理合理恰当。

 

    四是严把“程序关”。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办案程序和党员干部管理权限的各项规定,对涉及到超越乡镇处分权限等案件的处理,严格遵守县委和县纪委规定的案件处分报批程序,确保案件处理程序合法有效。

 

    五是严把“执行关”。为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处分决定做出后,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和所在单位,召开党员支部大会宣布处分,同时将处分决定书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并装入个人档案。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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