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强化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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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省、市、县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对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近期全县对部分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看,在国有资产出租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急待规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未履行相应程序,出租透明度差
从审计情况看,普遍存在国有资产出租未经国资部门审批。未执行集体决策程序,未实行公开招租。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思想重视不够。在他们的意识中,只要不存在徇私行为,经不经过报批、经不经过集体决策、经不经过公开招租都是小问题,无关大局。
(二)协议租赁期较长,房屋租金偏低
总体情况看,国有资产出租的期限都比较长,且租金未完全体现市场价格,有的租期甚至达到了50年,且未根据市场变化,实行租金递增。
(三)出租管理不到位,操作规则性不强
有的以口头约定形式出租国有资产,未签定书面合同,不缴租金、少缴或延期缴租金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国有资产管理纠纷的隐患,以致国有资产收益的损失。
(四)出租收入未缴财政,预算管理不严
大部分单位房屋出租收入不缴或不及时缴存财政专户,有的通过往来核算,坐收坐支,有的甚至将租金收入以现金形式长期存放出纳手中不入账,形成资金帐外流动甚至“小金库”。
(五)房租收入未申报纳税,纳税意识不强
大部分单位房租收入未及时申报纳税,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税法意识不强,存在主观避税,客观上存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形成缓交或欠收。
二、加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资产管理法律意识
县财政国资办应组织专业人员,加强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单位领导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自觉性,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完善和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出租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应按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总原则,制定相应的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创新管理,探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途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部门配合,加大过程监管和处罚力度。
纪检监察、财政局国资、审计等部门应加强配合,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过程的监督管理,形成监管合力;要定期对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国有资产出租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租赁期过长的要求双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未签定合同进行补签;少缴、不缴租金额要求及时追缴;已收取租金立即完税后缴入国库。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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