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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加强招投标监管 阳光“晒”出6030万元

发布时间: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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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富顺县认真贯彻落实扩内需促增长各项政策,积极加强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坚持阳光操作,大力规范招投标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县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参与20个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和21个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55个学校维修重建工程等比选项目的监督,通过公开招标(比选)节约资金6030.38万元,节资率达21.04%。
 
同时,参与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10宗,通过公开竞买或拍卖增值19.23万元,增值率达4.86%;参与挂牌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监督10宗,增加收益850万元;参与政府采购监管,采购经额1700万元,节约资金180多万元,节资率达11%。全年查办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投诉和信访案件7件。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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