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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及时制止不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发布时间:201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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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7月,富顺县教育局政府采购中分散采购项目较多,多数为校舍安全维修工程,涉及到全县各中小学校,每个项目资金量小。县教育局基建办为了推进工程进度,在上网公告时,仅在教育网上公布,造成公告的范围较狭窄,没有按政府采购的要求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
 
发现情况后,县招监办于2010年7月22日与财政局联合发函,函告教育局更改公告方式,必须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并要求教育局及时向县内13家具有资质的建筑工程企业发出邀请,做好邀请记录。
 
接到函告后,教育局班子高度重视,于当日召开专题会,会议决定:(一)教育局从2010年7月22日开始,凡是政府采购分散工程的公告不仅在教育局网站公示,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二)报名地点由原来的中心校报名改在县教育局基建办,由中心校派人专门负责;(三)在网站公告的同时,电话通知县内十三家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并做记录;(四)原来已以在教育网公示的政府采购分分散采购工程,公示时间未到的,仍然在中心校报名,专人负责,并立即电话通知十三家企业,并做好记录备查,教育局加强监督。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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