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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三三制”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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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富顺县板桥镇针对部分村干部民主意识差,纪律观念淡薄,有的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务公开不透明,个别村干部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等现象,以健全完善“三三制”村级民主管理制度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模式、新机制,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收到良好效果。
 
一、围绕健全民主决策制度这个重点,坚持“三个会议”议事
一是坚持“村两委会”议事制度。“两委会”主要是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和制定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提出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事项,确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并研究处理村民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200元以内的支出有决定权。“两委会”制度明确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强化村支书的责任,保证了党的政策能以最快的速度得到落实,也保证了村里的大事能够在党的领导下有条不紊地推进。
二是坚持“村民代表会”议事制度。“代表会”一般指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务代表议事会”,这些代表一般还包括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的成员,在村两委的组织下,主要负责讨论处理村内较大事务,对500元以内的支出有决定权。有时在讨论村内重大问题时,可以代行村民会议的权力。“代表会”制度具有较强的灵活性。该镇农村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太多,在家的多为老人和妇女,不容易组织召开村民大会,“代表会”基本囊括了各方面代表和“能说得起话”、“能干得起事”的人,很具有代表性,人又不是很多,村上每次开会一般视情况还适当发给误工费,容易召集,非重大事务都可以通过“代表会”解决。
三是坚持“村民大会”议事制度。“村民大会”一般讨论决定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两委会”或“代表会”的决策意见讨论后表决,通过后实施。推行“村民会”议事制度,让村民积极参与村务决策,有效地表达诉求,密切了党群关系,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围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这个核心,坚持“三项制度”理财
    一是坚持财务三级审批制度。该镇将财务分为200、200-500、500以上三个级次,开支在200元以下的经两委同意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签章;200—500元必须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后由村主任审批,村支书签章;500元以上须经民主理财小组讨论,报经“代表会”研究同意,由村主任、村支书“双审双签”,最后由“双代管中心”把关核销。对村组发生的财务开支票据必须具备经手人、审批人、审核人、村民主理财小组、“双代管中心”会计员“五签章”齐全方能入帐。
    二是坚持“双代管制度”。按照“三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统一核算”的原则,全面推行“村财镇管村用”改革,在镇上设立“双代管中心”,由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统筹办分别抽调原则强、懂财务、会管理的人员组成,中心人员代理村组会计,村组设报帐员,每月由报帐员将村组财务报镇“双代管中心”集中审核,不该入账的坚决不入账,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坚持“三资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该镇通过完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和处置办法》等,清资核产,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强化监督,统一管理,合法处置,有效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堵塞了漏洞,得到村民的一致认同。
 
    三、围绕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这个关键,坚持“三个规范”行权
    一是规范公开程序。公开前,公开内容由“两委会”提交村民代表议事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审议;公开后,村“两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质询、解答群众提问,并将公开内容上报镇党委组织办和“双代管中心”备案审查,确保公开的真实性。
    二是规范公开方式。按照统一的时间和要求,各村组除定期以公开栏形式公布党务、村务、财务外,还利用村组会议和村组广播公开,并通过村民会议或“民情日”活动对公开内容进行通报和说明,坚持做到常规性工作按季度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群众点题立即公开。不仅公开办理结果,而且公开政策依据、办理程序,实现了党务村务全方位公开。
三是规范公开内容。根据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该镇统一制定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目录,规定年度支部、村委会工作目标全年公开;财务收支、宅基地审批、民政救济低保等情况,至少半年一公布;发展党员、专项资金支出、集体经济收益、办公经费开支等情况,每季度逐项公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体土地承包、“一事一议”收支等日常性事务随时公开,真正做到了群众想看什么、就公开什么,群众对什么有疑问、就解答什么。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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