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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涉农资金重点投向 富顺县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机制

发布时间:20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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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顺县紧紧围绕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核心目标,以科学规划、预算编制优势产业、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为平台,建立健全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重点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

    涉农资金整合范围为除各种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有特殊用途的救灾救济资金外,其他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均可纳入整合范围。主要包括金土地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林牧渔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及示范推广等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农村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农村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整合涉农资金的工作措施包括规划编制、项目编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审批制度、监督管理六个方面。规划编制由县委农工委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和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并完善项目库,拟定我县三至五年规划,确定我县项目资金的投向重点和区域;项目编报由财政局牵头、农工委配合,常年性项目先备案、审查后上报,临时性项目先审查后上报并同时备案;资金管理由县财政局牵头,根据上级项目资金下达和批复、本级资金预算情况,结合整合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整合意见拨付项目资金,对是否纳入整合范围、是否按批准方案实施、是否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要求,是否违反财经纪律等进行审查,违者不得拨付项目资金;项目管理由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经审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审批制度由县整合办牵头,资金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整合办审查同意后向上申报或实施,资金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整合办初审,县整合领导小组审核后向上申报或实施,特别重大项目还须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方能向上申报或实施;监督管理由纪检监察机关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随时派员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和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向县整合办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接受政府审计。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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