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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四强化四着力”筑起防腐“栏杆”

发布时间: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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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顺县住房保障工作始终坚持“四强化四着力”,从责任分解、工程建设、住房分配、后续管理四个方面有力推进,注重制度构建,扎实推进保障房建设。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各镇(乡)、社区也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先后出台了《富顺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富顺县城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富顺县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富顺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管理办法》和《富顺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摇号程序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安全施工,着力提升工程质量。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切实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安全报备案制。实行项目责任人联系制度,每个项目明确了责任小组长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工程建筑规范组织施工和质量验收,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强化分配监管,着力抓好风险防范。实行“三审三公示”制,即:社区初审、镇(乡)复审、相关部门共同会审,每一次审查后都在相应范围及媒体进行公示。非组织人员随机对申报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实行公开摇号分房制。对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按收入、现有住房情况等加减分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排序,然后按分数分段抽签选房;经济适用房则采取整体摇号选房的办法进行。分房时邀请县纪检监察、镇(社区)领导和申请户代表等到场共同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四是强化后续管理,着力维护政策严肃性。实行动态管理,对保障性住房对象及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肃查处转让、出租、空置和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进行归集建档,对已入住对象的档案,按一户一档装订建档,为实施规范化管理打好基础。健全退出机制,由县监察、住建、民政、社保、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年度联动审核制度。通过审查,取消了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家庭46户,取消了不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737户。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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