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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公安局 关于办理罗少芳、丁代金申请更改户籍信息的剖析     

发布时间:20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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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17日,腾讯网四川新闻栏目刊出“自贡一女子户口本上年龄年轻22岁,与儿子同年出生”,反映我县狮市镇复兴村一组村民罗少芳的年龄有错,报派出所后6年没有得到更正。2月27日晚,中央一台《焦点访谈》栏目又对此事予以曝光,同时通报了狮市镇复兴村四组村民丁代金因户口薄上年龄有错,向有关部门反应5年多没有得到更正的情况。引起了公安部、省市等领导的高度重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和下步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罗少芳、丁代金申请更改姓名、年龄的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26日,罗少芳(女,1950年6月12日出生,当时人口信息为罗绍芳,女,1972年5月17日生,与其大儿子杨开富出生日期一致)向狮市派出所申请更改姓名、更正出生日期,并提供了复兴村委员会证明一份、复兴村一组部分村民证明签字一份、罗少芳本人1988年办理一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复兴村委员会提供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一张等相关依据。狮市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谢艾杉接收后,认为该更改姓名、更正年龄申请的证据不足,便未将该申请上报审批。2013年3月左右,罗少芳到派出所询问更改情况,户籍人员谢艾杉告知其还需调查材料,罗少芳遂找了同村的4、5个村民到派出所证明自己真实年龄。到派出所后,户籍人员谢艾杉因与办理其他户籍业务的村民陈伙才发生争吵,未询问调查材料,此事就此搁置。2013年7月左右,罗少芳的儿子杨开友到派出所询问办理情况,谢回答不能办理,并将材料退回杨开友。之后杨开友两次持几张关键证明复印件找到狮市派出所户籍人员谢艾杉,要求谢盖章,自己申报。谢叫其将材料放在派出所,由派出所申报。半月后,杨开友又找到谢,谢称不能办理,再次退回资料。事后,杨开友持资料找到派出所所长曾佐奎,曾立即叫户籍协管员谢艾彬为其申报,并让杨开友一月后询问办理情况。一月后,杨开友到狮市派出所户籍室询问谢是否办好,谢又称办不了,并将资料退回,杨开友也未再去找派出所所长曾佐奎。2014年2月10日,罗少芳的大儿子杨开富再次带申报资料到狮市派出所找到谢艾杉递交申报材料,谢受理了材料并称需要市局审批,但仍未上报。2014年2月17日晚,杨开富通过微信发出如何更改自己母亲年龄的请求,后华西都市报记者梁鹏与他取得联系,经调查相关情况后于2月17日在腾讯网四川新闻栏目刊出。2月27日晚,中央一台《焦点访谈》栏目又对此事予以曝光。

 2009年,丁代金(男,1941年4月6日出生,家住狮市镇复兴村4组,当时人口信息为1946年4月6日)到派出所换发新的户口本后,发现出生日期由1941年4月6日变成了1946年4月6日,但未向派出所申请更正。2011年12月中旬,丁代金因想购买超龄养老保险,提供了村组证明、老户口本、老身份证正式向狮市派出所提出更改年龄的申请。当时的户籍民警赵丁以老户口本上的出生年月有人为改动的痕迹,认为材料不齐没有受理。二个月后,丁代金的四儿子丁诗君到狮市派出所申请更正其父亲年龄,也没有得到更改。2014年2月21日,丁诗君再次拿其父亲丁代金的老户口本、老身份证和村组证明到狮市派出所申请更改,工作人员谢艾杉受理后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并予以更改。2月27日晚,中央一台《焦点访谈》栏目对此事予以曝光。

 二、调查整改及办理情况

 罗少芳、丁代金申请更改姓名、更正年龄,而狮市派出所不作为事件曝光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同时立即向市局党委汇报。市局马宏局长指示:一要实事求是,认真对待;二要查清情况,立即纠正;三要严肃整改;四要追究责任。在此过程中,袁刚副厅长也专门提出了要求。县局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深刻反思原因,落实强有力的措施,积极整改。

  (一)迅速调查,立查立改。2月17日,县局调查组立即到派出所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罗少芳出生日期系公安机关录入微机时出现错录并及时向市局治安支队上报更正,当日下午将罗少芳更正年龄、更改姓名的业务审批办结,并由狮市派出所负责人将更正后的居民户口簿送到了罗少芳家中,并致歉当事人罗少芳,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谅解。

 (二)认真剖析,深刻反思。县局分别于2月18日、21日、27日三次召开局党委会议,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2月21日、22日,县局分别召开全县28个派出所所长、户籍民警会议,通报事件经过,认真剖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警醒全体民警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三)登门致歉,弥补损失。2月22日中午,按照市局马宏局长的要求,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少杰在市局治安支队负责人、县局局长缪建勋、政委梁志华、副局长刘舰陪同下,前往罗少芳家赔礼道歉,听取意见,并就此事给罗少芳家造成的农保经济损失2310元给予补偿。罗少芳及其家人对市、县公安机关立行立改的做法深表满意。

 三、处理情况

 户政中队长汪家春负有督促检查不力的责任;时任狮市派出所所长曾佐奎负有工作失职的责任;户籍工作人员谢艾杉的行为属于故意刁难群众;原狮市派出所户籍民警赵丁的行为属于工作失职。一是县局党委书面向省厅、市局党委作深刻检讨;二是县局分管户政工作的副局长刘舰,由县委党委向市局党委报请停止执行职务30天;三是县局户政中队长汪家春停止执行职务30天;四是对时任狮市派出所所长(现童寺派出所长)曾佐奎予以免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五是对狮市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谢艾杉予以辞退。六是对原狮市派出所户籍民警赵丁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深刻反思,汲取教训

 此次曝光的问题令人震动、发人深省,引起了公安部、省厅、市委、市局领导的极大关注。特别是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切中要害、语重心长,令我们深感自责和内疚。特别是2月21日,公安部黄明副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此事提出了严厉批评,2月27日,央视一台《焦点访谈》在全国曝光,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深感愧对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痛定思痛,深刻反思,造成这一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定是我们的宗旨意识淡薄,伤害了群众感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口号喊得多,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得少,我们领导和民警没有设身处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对人民群众缺少感情,甚至以管理者自居,造成角色定位发生偏差。 

一定是我们的工作责任心差,服务态度不好。个别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语气生硬,对待群众办理事情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冷硬横推、故意刁难群众。 

一定是我们管理不够到位,检查监督不力。县局对户籍办理工作缺乏检查督促工作机制;对户籍办理工作相关时效规定执行不力;对户籍人员教育培训不够,对个别业务素质差的人员没有开展针对性地培训;考核机制不健全,惩处机制未落实,重批评,轻惩处。

一定是我们的工作定位偏差,工作标准错位。县局在公安工作中,重视维护稳定、侦查破案等业务工作,重打击、轻服务,忘记了侍俊厅长提出的公安工作的好坏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的要求。

四、知耻后勇,聚力整改。

我县办理罗少芳、丁代金申请更改户籍信息先后被媒体曝光后,市局、县局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传达贯彻落实黄明副部长、袁刚副厅长、马宏副市长的指示,研究我县户籍信息还存在大量的重错漏问题,决定以壮士断臂、刮骨疗伤的勇气和决心,再次组织、迅速开展新一轮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彻底清理整治全县户籍信息“重、错、漏、假”等问题,积极强化执法、监督、服务等举措,确保为期三年户籍信息纠错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  发布公告,内部清理,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针对全县户籍信息错、漏问题仍较突出,有的公民已将申请更改身份信息材料上报了公安机关,有的公民需要更改身份信息,但还没有向公安机关正式提出申请的实际,县局采取在互联网上“富顺在线”、“富顺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向广大公民宣传公安机关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集中解决户口信息的重、漏、错、假等问题。要求公民凡是出现“重复户口(一人多个户口、多个不同信息身份证)、漏登户口(无户口)、个人信息与登记信息不一致;未落常住户口(出生未入户、迁入未入户、退伍未入户、刑释解教未入户等)、应销未销户口(死亡未销、迁出未销)、虚假户口”等六大类问题的,持相关证明材料主动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纠错或补录户籍信息。并公布了县局户政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时,县局户政部门和各派出所对已经受理公民申请更改户籍信息的所有材料进行认真清理,逐一核实、调查,集中警力、集中精力尽快解决。2月18日以来,清理户籍信息审批办结766人,其中更正年龄52人、非转农39人、更正姓名231人、户籍删除81人、更正民族19人、更正其它项目344个。

(二)聚力攻坚,求真务实,实现身份信息统一

遵照公安部“关于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4]34号)精神以及省厅、市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户籍信息重、错、漏的实际情况,县局决定,用一年的时间对全县公民的“人口系统信息、户籍常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序码表和公民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逐一、全面核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到“六个统一”。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户籍登记信息清理核对工作是加强户政执法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发现重复、漏登、错误、虚假户口的重要举措。为此,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联系派出所的局领导为成员的清理核对人口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户政中队,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清理核对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和验收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分步实施。要以派出所为单位召开辖区社区、村组干部动员会议,大力宣传公安机关集中清理核对人口信息的重要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调动广大公民参与清理核对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分步实施。第一阶段(2014年3月至2014年11月),各派出所完成人口系统信息与常表信息的清理核对,制定季度任务计划,并清理核对门牌号。第二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开展入户核对,对常表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与本人核对,对公民户口簿信息与常表核对,完善身份证序码表。第三阶段(2015年3月),由县局检查验收。重点检查清理核对工作是否完成,台帐、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对出现“不一致”问题是否妥善处理完备,常表是否齐全、正确,是否经过本人签字(盖章)认可,派出所是否完善印章等工作,序码表是否齐全、正确等。三是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整个清理核对工作在县局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派出所组织实施。各派出所长是清理核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户籍民警、社区民警全力投入此项工作。县局户政、督察部门每月深入各派出所开展检查督导,指导工作的开展,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季度通报。对完不成阶段性任务的,派出所长向局党委说明原因,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办、工作滞后完不成任务的派出所长诫勉谈话,直至免职处分。

(三)规范执法,严格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富顺县局针对全县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文职人员单独办理户籍工作,执法不规范;户籍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考核不逗硬等问题,积极强化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规范执法主体。县局要求各派出所必须克服警力不足的客观因素,在办理户籍业务工作中,必须由民警亲自办理,将下放给户籍文职人员的办理权限收回。户籍文职人员只能协助民警收集整理资料、接待群众、答复咨询等工作。二是规范日常行为。针对富顺县户籍办理工作中出现媒体曝光的“狮市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副市长、市局马宏局长对户籍窗口民警提出了“整理内务、明确具体任务、了解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周到、让办事群众满意”等六项日常行为规范,县局统一印制张贴在各户籍窗口墙上,要求户籍民警、户籍文职要牢记在心,作为干好户籍工作的“座右铭”。三是制定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户政执法,加强对户籍民警开展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打造文明、和谐、规范的户政窗口,县局制定了《富顺县公安局户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规范了民警的日常行为:在上下班制度、着装要求、热情服务、严禁推诿拖拉、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规范了户籍业务办理:规范了口令、密码、印章使用,规范了“两次办成制”,规范了户籍业务受理、信息录入审批系统、填写“材料补充告知书”、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等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规范了对不批准办理的书面通知等事项。同时,强化监督检查。政工、纪检部门加强对户籍民警宗旨意识、服务态度、工作责任心的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户政部门负责对户籍业务、政策的培训,加强日常业务办理的监督,每周对各派出所办理的户籍业务进行网上巡查,每月对出生入户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派出所实地检查指导;派出所长负责对户籍民警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户籍业务进行检查和抽查,对需审批事项,派出所长亲自审核审批。实行考核奖惩。县局每月对派出所户籍工作进行考核,分项打分。对考核结果达不到一定分值的,户籍民警在公务员年度考评中确定为不称职,有关派出所取消评先争优资格。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群众公认的户籍民警予以表彰奖励。四是建立问责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户籍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县局对户籍管理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实行问责。使用不具有执法资格的文职人员直接办理户籍业务的,对派出所长予以免职,对责任户籍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对办理户籍业务的文职人员予以清退。此外,对户籍室不坚持规定时间办公、与群众发生纠纷被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办事推诿拖拉等行为作了严格的要求和纪律处分规定。对群众申请办理户籍业务的受理、扫描录入户政审批系统、报批等程序和时限作了严格规定。对出生入户不得刁难群众,更不许出现需计生部门签字后才能入户的“硬性”要求等。对违反公安部“四个一律”规定的,坚决从严追究。

(五)创新服务,强化监督,重塑户政窗口形象

富顺县局要求户政窗口民警推行四种服务,坚决杜绝对待群众“冷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一是创新服务,以人为本。户政窗口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大力推行“五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座、一杯茶水暖心、一片真诚办事、一句好话送行。县局在户政窗口安装“排号机”,避免站着排队、插队拥挤等情况;认真接待好每位问询群众,对来访和办事的群众做到热情问候、微笑服务、快捷服务、周到服务,全力打造高素质的窗口服务队伍,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为民解忧;县局统一在户政窗口安装对民警工作情况的“评价器”,办事群众通过“评价器”对民警的执法服务做出“好”、“较好”、“差”的评价,作为考评户籍民警工作质效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阳光服务,接受监督。各户政窗口公开各类服务项目的程序、要求及项目收费标准、依据等,设置警务监督意见栏、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县局统一在各户政窗口安装“音视频监控器”,对民警执法服务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制作“便民卡”,告知群众各项户政业务办理程序、需要的手续等;设立专门咨询引导台,专门解答群众咨询指导办证,一次性告知应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并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三是错时服务,方便群众。根据群众办理户政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以便民为目的,县局户政部门和各派出所户政窗口采取错时上班制,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窗口民警在已到下班时间而办事群众还没有办完业务时,要坚持继续为群众办理,不得借口下班时间到了离开办公地点拒绝为群众办事。四是上门服务,赢得满意。简化办事手续及程序,适时组织民警深入村组、社区上门办理“二代证”;开展送证上门活动,由辖区民警将办好的“二代证”送到社区、村委会;对个别特殊困难的群众要送证上门,尽量让群众满意。进一步拉近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密切党和人民群众、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浓厚警民鱼水情。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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