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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开展财务管理“帐前预审”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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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正风肃纪活动,完善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组财务代管制度,构建阳光村务、财务平台,富顺县在富世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实行“帐前预审”财务管理制度。

  制定“三改一规范”工作措施。“三改”就是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资金财务由事后审计为事中审计;改资金财务管理由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改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由一年或半年公开一次为每季度公开一次。“一规范”就是规范村(社区)主任、村(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财务审批权限;村(社区)负债;差旅补助、电话费、日常办公费、生活接待费、 会议费等支出。

  推行“12345”工作法。“帐前预审”是富顺县在全省率先探索试点的一项新的工作。主要做法是“12345”工作法,即:“1”就是取消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所有银行账号,由镇托管中心在银行建立一个专门账号,统一管理;“2”就是建立“两”本台账,即建立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集体资金台账和现金流动台账,随时掌握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公示;“3”就是保持“三”权不变,即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集体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不变,正常开支运行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资金“管严不管死”;“4”就是把牢“四”个环节,即入帐前要审核、按季度报账、每季度审查、发现问题整改后再报账;“5”就是严把“五”道关口,即每一笔报账必须有出纳员、民主理财小组长、监督委员会主任、镇财务托管中心、片区纪委委员的全部审核签字,实行层层把关,各负其责。

  目前,富世镇“帐前预审”试点一阶段工作已对14个村、17个社区2014年度的原始凭证进行了“帐前预审”,取消了全镇各村社帐户,建立托管中心专户,统一资金411.186255万元。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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