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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卫生局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 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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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富顺县委办公室转发的《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卫生局于6月9日召开了局班子会,会上,局纪委书记陈玲燕首先领学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知厘清了责任,明确了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应该对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局党委书记、局长钟永贵最后强调,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卫生系统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职责,细化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并面向社会开展履行“两个责任”的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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