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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四举措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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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季学校开学在即,为有效防控食源性疾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及药害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食品药品安全,近日,富顺县食安办发出通知,要求各镇乡和相关部门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高度重视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严格按照今年8月10日施行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二是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校园内食品经营部《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律变更为该学校校长,凡是未取得相应许可证进行经营的学校,一律由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三是严格做到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要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单位,严格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四是严格执行和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玩忽职守导致学校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工作措施,全面监督检查。加强秋季开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措施。一是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前要认真组织对食堂和食品经营部以及医务室的自查,积极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各镇乡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拉网式大检查,依法查处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食品药品监督、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要采取联合监督检查执法行动,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对可疑食品药品进行快检和抽样送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有效震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内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师生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学校加强对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厨师、各岗位管理员等从业人员以及学校医务室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整体保障水平。三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校园内及学校周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加强应急值守,畅通情报信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做好应急值守,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灵通情报信息。一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能力。二是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及时处理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加强综合研判和信息通报,对故意瞒报、谎报、迟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三是相关部门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核查和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控制事态发展,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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