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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公安局开展警灯及警报器标志灯具整治行动专项督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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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警车和警报器、警用标志灯具管理,大力整治非警车喷涂、仿冒警车标志图案,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和非法挪用、套用、加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1118日,富顺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县交警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宋渡大桥设置检查点,开展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县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督察长阳洪松亲临检查点进行督导。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11月至12月期间全市将开展四次警灯及警报器标志灯具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将对过往警用车辆、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110巡逻车辆、食品药品监督车、环境保护执法车、城管执法车辆、银行运钞车、交通部门路政、运管执法等车辆进行严查,详细检查警灯警报器使用证,逐车核查并严格做好检查登记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主管单位协调、提出整改措施。绝大多数驾驶人员能积极配合检查,对证照不齐、拒不配合的本单位车辆,县局督察大队将于近期进行通报。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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