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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东湖镇:开展村级班子落实“两个责任”调研

发布时间:20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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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富顺县东湖镇纪委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对村(社区)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村(社区)纪检员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此次调研,东湖镇纪委发现村社区纪检员在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部分纪检员认为纪检员可有可无,无法进入角色,不知道干什么;二是工作不到位,工作上没有突出纪检监察特色,还有部分纪检员怕得罪人;三是部分村级两委不支持纪检员的工作。随即,东湖镇纪委针对以上三个问题对症施策,开出药方“治治病”。


明确职能职责。明确纪检员在镇纪委和村两委的领导下开展纪检工作,协助村两委管理辖区事务和高质量完成镇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纪检员与村两委都应该各司其职,相互支持。


制定工作细则。针对纪检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任务。尤其是在强化党风廉政宣传、监督辖区党员干部、收集汇总线索信息、村级事务监督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和办事标准。细化纪检员的工作职责,做好纪检工作。


        高频督促严查。镇纪委加大抽查力度,对赶场天坐班、群众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对信访案件不落实、案件办理不及时的纪检员进行教育处罚。通过严查促村级纪检员履职内生动力,找准定位、职责归位,发挥纪检员基层“触角”作用。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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