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一清二查三建 确保城乡低保公平公正
发布时间:20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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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运行,今年以来,富顺县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加大低保工作专项整治力度,通过“一清二查三建”,让低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
一“清”,就是开展全县低保对象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清退,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保留,对新申请的立即核查核实,审批纳入低保,并开通举保电话,畅通举保渠道,做到“应保尽保、有退有进、动态管理”。
二“查”,就是针对反映强烈的个别乡镇开展重点检查,尤其是对乡镇干部、低保经办人员、村(社区)组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会同县纪委、县监察局进行调查处理,并立即通保全县。
三“建”,就是针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机制制度,防范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优亲厚友的问题。完善了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保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富顺县低收入家庭信息核对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富顺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富顺县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富顺县城乡居民家庭收入信息核对工作机制。
(来源:富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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