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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世镇扎紧微权力"笼子"

发布时间:2017-08-11

来源:自贡市富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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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损害民利、伤害民心,蚕食党的执政根基,在当前正在开展的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百日攻坚”行动中,富世镇紧盯基层“微权力”,突出重点领域、突出关键少数,进一步扎紧“微权力”笼子,巩固深化监督管理措施,着力铲除腐败土壤。

一是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制。梳理出村社区“财务支出”等集体管理事项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等便民服务事项30项,分别编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组织村组干部学习,向群众公开。村社区管理服务事项实现流程化、制度化,通过晒权,做到了干部明权,群众知权,组织督权。

二是巧用公章制衡“微权力”。在富世镇晨光村,村一级成立了5人民主管理小组负责本村财务管理,由4名常任干部和村纪检委员各持自己姓名部分的印鉴私章,财务章分成A、B两部分,由村党支部书记持A面,村主任持B面,凡属集体资金,必须加盖民主管理小组5人的私章和完整财务章才能实现收支。组一级,由党员、村民民主选举出1名党小组长、1名群众代表,另选5人组成理财小组。理财小组每人各持自己姓名部分的印鉴私章,党小组长持财务章A面,群众代表持B面,凡属集体资金必须通过这7人才能进行收支并入账到镇托管中心。通过层层审核把关,既保证了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又为村组干部筑牢了廉洁“防火墙”。

三是村社财务账前预审再添“保险绳”。2014年,富世镇探索建立村社财务账前预审“12345工作法”,实施几年来,村社财务管理不断规范。今年开展整治“微腐败”“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富世镇纪委再次查找廉政风险点,在村社财务管理由原村社区出纳员、理财小组长、纪检委员签字的基础上,增加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镇托管中心会计、镇纪委委员审核把关,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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