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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以案代训 一次案件质量交叉检查中的切磋

发布时间:2019-11-15

来源:自贡市富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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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河村的这个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案件的案卷资料是不是装重复了,为啥初核了两次?王书记这个错误犯得不是你的风格哦”,四川省富顺县纪委监委第一片区案件质量交叉检查正在会议室里热火朝天地进行着。


    “谢谢关书记,这个问题你不找出来,我自己也会提出来,请大家解疑释惑。”面对东湖镇纪委书记关卉指出的问题,狮市镇纪委书记王祥英态度诚恳。


    原来,该线索来源是信访举报,有村民反映自己没有领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当时查办这件信访的时候,狮市镇纪委就选择了用初核的方式进行。因为村民银行账户在启动初核后有不明资金汇入,进而发现被信访人确实存在违纪行为,应当启动立案调查的程序,但是办理案件又需要进行初核,所以狮市镇纪委就信访时候初核的资料复印作为案件查办的初核资料,才出现了两份初核资料的情况。


    “我就是想趁片区检查会跟大家请教下,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省去复印,直接启动立案程序呢?而且案件的初核程序又需要重新审批,审批时间就在信访初核的时间之后,容易产生逻辑矛盾。”王祥英向交叉检查的同行请教。


    这个来自查信办案一线的困惑引发了大家各抒己见。“我认为应该严格区分信访办理和案件办理,办理要求不一样,初核的程度也不一样,比如:信访中查到需要立即冻结被举报人财产这种,只有在案件调查中才能使用,信访初核是不能这么做的。”“只要确实按照初核来开展的工作,我觉得不必拘泥于程序,既然本身这个工作已经做了,为什么不直接走下一步程序呢?”“程序就是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如果调查组都各自自由开展调查,那不是乱套了?”面对这样各持己见的场景,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英十分“淡定”:“我们在一线查信办案过程中遇到疑难很正常,只要我们严格执纪、公正处置就能在查信办案的路上披荆斩棘。我个人认为高质量地做好信访调查,只要把握调查材料的证据有效性,这部分材料就可以直接用于立案之前的初核”。

 

参加交叉检查的纪检干部相互切磋、讨论案件卷宗材料中的逻辑等细节(廖影 摄


    “像这样的疑难杂症,在一线的查信办案中时有存在。面对疑难信访案件,富顺县纪委监委在办理过程中启动片区协同办案。查办后将以案代训的方式,通过交叉检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查信办案的业务水平。”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一片区组组长巫梅英说。


    自2015年起,富顺县纪委将全县各乡镇、部门划分为7个片区工作组,在查办疑难复杂案件、重大案件、特殊案件启动片区协同查信办案,并于每季度开展交叉检查,采取“集中检查案件卷宗材料+讲解审理业务要点”的方式,充分体现了“以案代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交叉检查中,大家开启挑刺模式,给案件办理挑‘漏眼’,在查找别人案件办理质量问题的同时,也要审视自己办理工作中的疏漏。我希望自己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大家的检验,这也鞭策我不断学习,不断从中吸取经验,取长补短”,互助镇纪委书记魏秋艳认为交叉检查的外在压力带来的是内生动力,也是个学习和自省的好机会。


    富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杨鸿臻表示,“如果说基层纪律审查是一张网,那么富顺县纪委监委的片区协同办信办案、片区案件质量交叉检查就是经线和纬线,经纬结合才能织密‘互廉网’。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直观展现案件办理和审理的程序性、实体性,把理论说教变为实际案件分析,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掌握工作流程、文书逻辑说理能力等方面有了新的提升,达到了切磋琢磨的目的,助推了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富顺县通过推行协同办案、交叉检查机制,办结案件305件,有效解决基层查办案件审理把关不到位的问题,推动了基层查办案件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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