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滩区试点跨区交叉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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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选好案件。本着从易到难的原则,交叉案件审理先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上试点,先从基层普遍发生的案件着手。
二是做好沟通。跨区案件审理的关键在审理谈话。前期双方就案件审理的细节进行了沟通,着重对被谈话人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共同拟定了谈话方案;同时各自做好辖区内被谈话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其思想包袱,为交叉审理做好铺垫。
三是严格程序。交叉案件审理只是执行主体的变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没有变化,双方交叉独立审结案件、拿出审理结论,切实保障交叉审理的独立性,进一步发挥程序的规范性作用。
四是能力提高。推行跨区交叉案件审理模式,加强了各区内部的工作协调、衔接力度,围绕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讨论,交流案件审理经验,丰富了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来源:沿滩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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