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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滩区对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发布时间: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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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沿滩区由区委领导带队,区党廉办、区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和区纪委监察系统的同志组成11个检查组,重点对13个乡镇和20个区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抽查考核。

  检查考核在各单位全面自查总结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内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检查组带队领导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通报集中民主测评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当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此次检查考核分一(90分以上)、二(80-90分)、三(80分以下)等次。区委区政府十分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自沿委发〔2013〕15号)规定,对考核为一等次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为三等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区委区政府所有考核不得进入一等次并扣减综合目标奖所得总额的10%,取消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提拔或交流到重要岗位;连续两年考核为三等次的单位,其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须进行组织调整。凡责任制考核低于80分或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70%,是领导班子的对班子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并进行为期半年的整改;是领导干部个人的对本人予以诫勉谈话。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来源:沿滩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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