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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滩区创新农村大院“微自治”

发布时间:2017-07-28

来源:自贡市沿滩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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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场别开生面的“院落自治”院长选举大会在黄市镇水井沟村12组易地搬迁点乐居大院举行,大院21位村民代表举手表决选出了大家的院长。



  

村民代表选举院长


  为进一步探索破解规范“小微权力”瓶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群众问题群众议、群众事情群众办、办理效果群众评,最大限度发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主体作用,沿滩区以“党组织+自治组织+民情代表”为基础,以院坝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为平台的新农村“院落自治”在水井沟村开始试点。


“自治院落”村民代表评议“好家风好家规”



  据悉,黄市镇水井沟村易地搬迁乐居大院采取“1134”创新“院落自治”。搭建“1”套“微班子”:采取自我推荐、组织推荐、民主推荐三种方式,召开院落大会民主选举大院院长1名、委员2名、民情代表4名,推进村民自治组织向最基层延伸。实行“1”套“微管理”:将院内村民分为老人、中青年、小孩三类人群,通过年初分类设置参与议事、义务劳动、表彰奖励及损坏设施等20项加扣分细则,年终计算个人积分,作为评选“星级户”的依据。开展“3”类“微活动”:在大院内开展洁美农家、美德传承、文明示范三类活动,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宣传大院内外好人好事,树立“新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向善趋美、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家风好民风纯的良好氛围。建立“4”项“微机制”:由村委会指导,微班子召开院委会拟定初步方案,21户住户代表反复讨论制定民情代表议事会、自治管理公约、环境卫生轮值、矛盾纠纷调处等4项规章制度,并抓好执行落实,推进院落自治制度化、规范化。


  以前,群众对民生诉求和意见建议不会反映、不愿反映,院委会成立后,院长黄汝其带领大院委员和民情代表,挨家挨户收集民意征求建议,逐级向廉情信息员、村廉情快递站、镇廉情快递中心反映,过去很多棘手问题迎刃而解。越来越多的村民愿意把大院里的大小问题通过民情代表向院委会反映,也都能得到满意解决。“微自治”下的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老”院落也越来越焕发出“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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