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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对环保廉政风险实施精准防控

发布时间:2017-04-21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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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出台《关于对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廉政风险精准防控的实施办法》、《关于对排污费征收工作廉政风险精准防控的实施办法》,将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金额多、发生腐败行为机率高的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排污费征收工作实施精准防控。

规范资金审定程序。杜绝项目评审“一言堂”,由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竣工验收防控。环保资金补助的污染防治项目竣工时,项目单位应向环保部门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同时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项目试运行报告、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项目财务报告等材料,由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强化集体研究决策。在排污费申报和核定过程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做到排污费核定金额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实施流程监督管理,有效解决排污申报中的拒报、漏报,排污申报核定中的违反法定核算方法程序、不依法足额核定、不履行程序,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少征、漏征、随意征收等不规范征收问题,确保权力得到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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