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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用好“四账”工作法积极回应群众问题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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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账。采取常态走访、集中下访、调研座谈、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建立村(居)民小组、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区领导四级群众问题工作台账,分层梳理分类,明确处置方式,实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督账。坚持“谁建账谁督办”与“自上而下督办”的原则,区领导负责对本人建立的问题台账的跟踪以及分管联系部门和乡镇(街道)问题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班子成员负责本人建立的问题台账的跟踪以及分管联系村(社区)或内设股室问题办理的督查督办;村(社区)两委干部负责本人建立的问题台账的跟踪以及分管联系的村(居)民小组问题办理的督查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对台账问题办理完成。

晒账。全区各级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要在问题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回复,并通过网络、报刊、公开栏、LED显示屏或广播、喇叭等向群众公开、宣传,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众知晓度,并接受群众评议。

销账。对于回复、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由各级自行销账、公示,并逐级向上反馈;对于回复、群众评议满意度不高的问题,由各主办单位及时加强整改,并在整改后再次向群众回复,得到群众认可后方可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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