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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实施“澄清保护” 主动为党员干部鼓劲撑腰

发布时间:2018-09-17

来源:自贡市自流井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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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不存在,现予以澄清了结。”9月14日,自流井区光大街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涂万莲从自流井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郑颖同志手中接过了由区纪委监委出具的第一份《澄清证明通知书》,这标志着自流井区纪检监察组织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制度的全面开启。 


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郑颖向涂万莲出具澄清证明

    近日,自流井区纪委监委在全市率先出台《纪检监察组织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制度》,即在认定纪检监察对象被反映问题不实,被错告、误告、诬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后,按程序作出书面认定结论,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进行公开说明,消除不良影响。
    据了解,澄清保护机制的启动,既可由被举报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也可由调查部门认定为失实举报后主动提出。澄清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对要澄清的举报问题需经调查核实,由承办部门、分管联系纪检监察室、分管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五道关口层层审核,确保经得起检验。其后,将充分考虑被举报人本人意愿,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对失实信访举报问题予以澄清。

自流井区纪委监委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会现场

    “本次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会,是区纪委监委主动实施澄清保护机制的具体举措。不仅现场为受失实举报困扰的涂万莲同志送上《澄清证明通知书》,还向教职工代表、党员代表参会现场通报了调查情况,有效消除了不良影响。”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雷雯怡同志表示

    “没想到组织这么快就查明了真相,澄清了事实,为我卸下了心理包袱。今后,我更要担当尽责,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支持。”涂万莲激动地说。

    “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既要监督也要信任,既要对‘四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快处,也要主动为作风正派、干事创业、锐意进取的同志鼓劲撑腰。”自流井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军表示,“为受到失实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是自流井区纪委监委始终恪守民心、公心、真心、用心、细心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又一具体体现,通过《失实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最大力度保障中心大局、最大维度保育‘绿色政治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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