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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探索评定“清风干部” 突出正向引领

发布时间:2018-11-27

来源:自贡市自流井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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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干部”谢春阑陪走失儿童玩耍

    不久前,自流井区五星街高山井社区居民周长芬家半夜突遭“水灾”,无奈之下周长芬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谢春阑求助。谢春阑急匆匆赶到现场,发现周长芬家楼上无人居住的房屋漏水,于是她立刻关闭水总阀,联系水务公司,几经周转联系到漏水业主赶来处理水管爆裂问题,并与周长芬一起用了3个多小时将家里的积水清理干净。

    “热心为民、勤勉尽责、担当务实,谢书记不愧是‘清风干部’!找‘清风干部’办事就是放心!”提起“清风干部”谢春阑,周长芬连连“点赞”。今年5月,自流井区正式启动2017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谢春阑主动申报,经过审核和公示,最终顺利地被评定为自流井区2017年度第一批“清风干部”。

严把评定关口

    据悉,“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在自流井区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党员干部,以及村(社区)“三委”党员干部中开展,评定对象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且在评定年度内没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等情况。评定分为申报、审核、公示、公布四个阶段,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主动填写《自流井区“清风干部”申报表》,随后,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会议,按照“清风干部”评定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集体初步审核。

    “各单位将初审名单报给我们后,我们又会同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对名单进行复审,对‘清风干部’人选严格把关。”据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肖玉梅介绍,区纪委会同相关单位对名单进行筛查,不符合“清风干部”标准的人员将被取消评定资格,通过复审的人员进入公示阶段,顺利通过公示后,区纪委通过“清风自流井”微信公众平台、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

为担当者正名

    9月3日,被评定为自流井区第二批“清风干部”的陈万瑛心里终于舒坦了。在该区刚启动“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时,舒坪镇副镇长陈万瑛和其他同事一样,主动申报参加评定。然而,今年4月,因被举报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陈万瑛便没有通过复审。

    “当时这个线索正在核实,所以没有通过陈万瑛的申报。”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郑颖说,“在核实相关线索不属实之后,陈万瑛被补充评定为第二批‘清风干部’。像陈万瑛这样履职尽责的党员干部,我们理应为她正名。”

    “申报‘清风干部’被筛下来,又听说我被举报,别人总以为我犯了啥事。”陈万瑛感叹道,“如今误会解除了,又被评定为第二批‘清风干部’,心里总算踏实了,干工作也更有劲了!”

    据了解,在复审和公示阶段被取消评定资格的党员干部,区纪委监委会对其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待相关问题线索核查清楚后,对不存在影响评定情形的,区纪委监委将统一补充评定。在评定期,有21人暂缓评定,其中已有6人经核实后确认不存在相关问题,被补充评定为“清风干部”。

    “‘清风干部’评定突出了正向引领,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干事创业、担当奉献、强化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谭朝霞介绍,该区把“清风干部”作为了组织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若有“清风干部”出现了不符合身份的行为,也将被动态撤下。

    目前,自流井区已有三批共计1917名党员干部被评定为“清风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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