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自流井区荣边镇“两提前、三签字”确保工程项目阳光操作

发布时间:2011-05-17

来源:

点击:37

自流井区荣边镇针对工程项目多、建设资金多实际,创新实施“两提前、三签字”制度,确保工程项目阳光操作。
 
“两提前”即:“纪委提前介入”,党委会和政府办公会在安排决策资金项目时,纪委要参与,提前知晓监督对象、环节和重点;“审计提前介入”,工程项目实施时,主动邀请区审计部门前来审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分阶段送审,审计通过后再划拨资金。
 
“三签字”即:工程项目先由政府有关人员按财务要求签字,再由镇纪委书记签字,对金额、进度、付款对象进行监督,并审查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最后由镇党委书记复查审核签字后,才能支付工程款项。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主办:中共自贡市纪委 自贡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自流井区交通路20号        邮编:643000
信访举报电话:12388        网站联系电话:0813-2402767         蜀ICP备17024200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