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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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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自流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讲法会前学纪”专题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区长张序在学习中指出,近年来,我区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创造性的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宣传教育不断深入、监督力度不断加强,但是乡镇、村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也出现了窝案窜案等新情况。《规定》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提出的“19个不准”、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提出的“22个不准”,要求具体明确,全区各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要加大学习力度,让干部做到知规矩、守规矩,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艾世庆就《规定》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对象、实施与监督、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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