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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司法局实施八大行动方便群众诉求

发布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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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施“法律援助广泛惠民”行动。全区每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全区办理总数不少于160件。

二是推进“人民调解化解纠纷”行动。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创评活动和人民调解“五进”活动。

三是启动“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行动。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减免公证服务收费。

四是开展“亲情帮教全面走访”行动。走访服刑、在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亲属,开展困难刑释解教人员结对帮扶活动。

五是深化“法律顾问覆盖乡村”行动。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分别担任1个乡镇(街道)和10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行“一村一律师(法律顾问)”制度。

六是强化“法制宣传进家入户行动”行动。开展“法律跟进”工程,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活动。”

    七是落实“政务服务阳光便民”行动。开展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全面实行重点岗位干部挂牌上岗、党员亮明身份、窗口公开承诺。

八是坚持“司法干部融入群众”行动。在系统内建立一支党员志愿服务队,局党支部帮扶一个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每名司法行政干警结对帮扶一名城乡特困群众。

(来源: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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