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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探索推行项目审批代办制

发布时间: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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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区在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中,突出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大力开展审批事项“一清理三减少”和项目审批代办制,出台《自流井区审批项目代办制实施意见》,成立区项目代办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完善审批代办协调机制、监督考核机制、进度通报制度、同步推进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保障措施,将辖区内符合产业政策具备申请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商贸、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的旅游、农业开发项目纳入重点代办范围,全程提供免费高效、优质代办服务,有效精简审批流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能,推动了重大项目的加快顺利实施。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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