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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花卉生态旅游节会活动获省批准

发布时间: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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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节庆活动举办行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18号)文件精神,经逐级报批,该区花卉生态旅游节会已正式由省林业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举办“2013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暨第十四届飞龙峡桃花生态旅游节”的批复》(川林旅涵[2013]187号)同意,由省林业厅、省旅游局主办,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员会、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承办,省生态旅游协会、自贡市林业局、自贡市旅游局协办,节会名称为:“2013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暨第十四届飞龙峡桃花生态旅游节”。这是全市首个获省批准的花卉生态旅游节会活动,飞龙峡也将是我市唯一的省分会场,通过开展节会活动,将进一步推动自流井区乡村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来源:市纠风办 自流井区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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