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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0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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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组织延伸。乡镇党委政府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自流井区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区里建立县、乡、村和基层站所三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
把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向村级组织延伸。警示训诫防线是教育、保护、挽救党员干部的一道监督警戒线。区里将这一防线向村级组织延伸,通过“三书告知”对有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存在苗头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教育;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形成防范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把述职述廉制度向村级组织延伸。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的述职述廉工作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按照年初公开承诺、年终述职述廉、年底考廉的步骤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把廉政谈话教育向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延伸。区里以廉政“三谈”制度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在廉政勤政方面做出表态和承诺,要求重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努力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法纪意识和群众观点,做到勤政廉政。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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