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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关于《行风热线》办理情况的回复

发布时间: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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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中午,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区长张邦举率政府班子全体成员和区教育、城管执法、民政、交通等18个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自贡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室,就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城市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等问题,通过热线电话与人民群众进行了交流。此次《行风热线》共接到人民群众来电17件,属于区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共13件,不属于我区职能职权范围的4件。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分类办理。一是由区政府分管区长和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进行解答,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派出了应急小分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有效处置;二是针对因政策不具备、条件不够成熟,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配合,职能部门直接与市民联系,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对不属于我区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通过《行风热线》栏目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目前,属于自流井区职责范围内的13件来电,已全部办结。现将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听众缪女士,反映灯杆坝(二十八中附近)有占道经营问题。接到电话后,我们立即派出区城管执法分局应急执法小分队,经现场调查,两轮摩托车维修店和3户凉菜经营户的占道经营行为属实,执法人员立即依法进行了取缔,还道于民。缪女士表示满意。
听众严先生,反映高山井社区路灯问题。我们已进行了现场查勘。并将该地段路灯整治上报市公用事业办,待资金到位后,立即进行整治。将情况回复严先生,表示非常满意。
听众周某,咨询大学毕业生户口迁回农村落户的问题。区公安分局依照《关于规范户口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公户[2004]9号)第6条,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入学前系农村户口的,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一年以上的,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户口迁移回原籍落农村户口”的规定,及时将办理的条件、所需手续、办理程序向周某当面进行了详细解释。周某对此表示满意。
对其他听众反映的问题,我们都及时主动地与听众取得联系,了解情况,作出了解释答复,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通过此次“行风热线”进一步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干群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关注民生,切实为民排忧解难,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心全意服务于民。
 
(来源:市纪委纠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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