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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出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问责办法

发布时间:20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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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流井区出台《自流井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问责办法》,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问责办法》对暗访的工作组织、暗访内容、暗访结果运用作了明确规定,暗访——通报——问责联动机制全面启动。《问责办法》规定,经通报的典型事例,区监察局可直接或指定典型事例发生单位,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按《自贡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问责,暗访问责结果将在全区进行通报,作为全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月综合排名和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来源:自流井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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