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自流井区严格政府机构改革期间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0-10-26

来源:

点击:226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改革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组织上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分流决定,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政令畅通。严禁工作徇私舞弊、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机构改革期间违反规定突击提拔干部和突击进人。对收送礼金、行贿受贿、拉帮结派、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惩处。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乱花钱,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乱发钱物和组织公款旅游等。要按照规定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处置和财务清算工作,按要求做好交接,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机构改革中,要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要认真清点、保管好文件和档案,特别要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机构改革中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改革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对违反机构改革有关政策和纪律规定的,要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主办:中共自贡市纪委 自贡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自流井区交通路20号        邮编:643000
信访举报电话:12388        网站联系电话:0813-2402767         蜀ICP备17024200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