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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出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群众评议办法》

发布时间: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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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流井区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执行考核阶段,制定《自流井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群众评议办法(试行)》,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
 
突出三个内容,确保评得全。群众着重从各单位领导及班子成员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视度、组织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准确性及制定落实前期预防、中期控制、后期处置办法的执行力等方面开展评议,通过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督,确保评议内容全面。
 
运用三种方式,确保评得实。群众评议每年度进行一次,原则上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一并进行,主要采取组织测评、问卷调查和谈话了解的方式,对被测评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一般、差”的评价。
 
注重两个结合,确保结果运用好。把群众评议结果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与干部个人评先评优相结合。群众满意度未达到90%的,单位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能评定为一等次,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群众满意度未达到70%的,单位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能评定为二等次,经区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对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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