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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召开会议严肃公车使用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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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下午,自流井区召开会议再次重申关于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纪律规定,并就加强公车管理提出要求。全区各乡镇、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艾世庆主持。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钟淳传达了市纪委会议精神,通报了2.9交通事故情况,并领学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的规定》等两个文件,并提出要求:
 
一、重申规定,组织专题学习。要求全区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对“两个文件”进行学习,明确纪律要求,做到预防在前,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经上级机关同意后,报区纪委备案。
 
二、摸底排查,切实加强监管。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公车情况进行重新清理,对新购置新车必须按规定经批准后报纪委备案。
 
三、落实措施,认真加强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加油、养护、维修等各个环节相关要求,切实做到严格按制度管理公车。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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