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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出台区委重大情况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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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党内民主渠道,拓宽党内民主途径,丰富党内民主形式,自流井区近期出台《自流井区委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发扬民主。做到重要情况党内先知道,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始终把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党内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报党内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及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三是及时准确。合理确定通报时限,对紧急情况做到第一时间通报;已通过区委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或已经以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传达的不再进行通报;通报的内容准确可靠,口径统一。
 
四是分层通报。通报内容明确、清楚;结合实际、区分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向特定党组织或党员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制度》还对通报的形式、审批程序进一步作出规定。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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