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自流井区法院四大举措打造技术辅助工作“阳光工程”

发布时间:2013-08-15

来源:

点击:30

   近年来,自流井区法院在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中,不断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打造“阳光工程”,从源头上筑牢“防火墙”,确保技术辅助工作公正廉洁。从2011年1月到今年6月,全院对外委托技术案件248件,其中鉴定184件,评估36件,拍卖28件,没有出现一起干警廉洁问题的投诉,也无一件对外委托案件信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应良好。

    一是划分部门职责,实现审执部门与对外委托的完全剥离。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源自于案件的审判、执行,又服务于案件的审判、执行。为构筑体制和机制防线,根据省高院“两个办法”精神,禁止审、执人员与鉴定机构发生直接联系,将对外委托的职责划归审判管理办公室,由审、执部门决定对外委托的启动和送检材料的质证审查,由对外委托部门负责中介机构的选择和对外委托案件的办理,并由两个部门配合处理对外委托有关异议等问题。

    二是注重流程管理,规范控制委托案件文书和重要环节。严格审、执部门对外委托案件启动审批程序;完善送检材料的质证要求和移交手续;实行对外委托案件网上立案和随机分案;统一对外委托案件移送表、中介机构选择表、鉴定委托书等文书内容和格式;畅通委托中介机构后信息反馈和异议处理机制;规范因原案调解、撤诉、当事人撤回鉴定申请、鉴定条件不具备、中介机构退案等情形下,对外委托鉴定案件终结等非正常结案处理办法。

    三是狠抓程序公开,杜绝对外委托机构选择中的暗箱操作。将中介机构的选择作为技术辅助工作的关键环节,安排敬业奉献、公正廉洁的老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鉴定案件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机构,不能协商时由法院在五个以上机构中随机选定;执行评估拍卖案件信息网上与纸质媒体同步发布,网上公告时间不少于五天;在网上报名范围内随机确定评估拍卖机构,邀请纪检人员到场监督,将作签、抽签及验签过程向当事人及中介机构当场全面公开。

    四是强化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对外委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告知鉴定评估拍卖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智进行鉴定和重新鉴定,减少诉讼成本,防范司法资源的浪费;在委托前后强化与审、执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处理移送鉴定过程中送检材料瑕疵、当事人配合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受托中介机构的联系和监督,确保鉴定程序合法,杜绝漏鉴定、超请求鉴定、鉴非所托等问题发生;重视对外委托中的调解,利用鉴定机构技术优势促进案结事了。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主办:中共自贡市纪委 自贡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自流井区交通路20号        邮编:643000
信访举报电话:12388        网站联系电话:0813-2402767         蜀ICP备17024200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