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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农团乡“五权”规范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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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形成乡指导监管、村“两委”主导、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群众评价考核四级联动长效机制,农团乡党委近日出台了《关于开展村级“五权”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一进步加强基层工作的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一是规范产业发展权。制定出符合全乡规划的产业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组织管理、招商引资政策的制定及业主的选择等。二是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权。加强资产、资源、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村(社区)资产、资源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执行账、款分离,审批、管钱分离。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权。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的程序风险、廉政风险、稳定风险和安全风险管控,确保项目质量优质、资金安全、干部清廉。四是强化社会管理权。即救济、扶贫、低保等惠农政策的实施必须采取“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方式进行,村(社区)及村(居)民小组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驻村领导及乡属各部门在充分尊重其自治权的基础上加大指导、引导和业务监管力度。五是加强干部协管权。党员的发展培养按照《党章》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驻村(社区)领导作为发展对象的联系人培养(考察)期内谈话不少于4次。村(社区)后备干部的选拔先由村(居)民小组讨论提出人选,报村(社区)党支部研究后报乡党委确认。各村(社区)党小组长、村(居)民小组长原则上实行一肩挑,并按《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办理。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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