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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出台考核办法让服务窗口更贴近群众

发布时间: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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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自流井区人民政府的决定,自流井区出台《自流井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试行)》,让服务窗口更贴近群众,真正做到便民惠民。

  该《考核办法》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中心管理情况和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区委政府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考核主要采取量化形式进行,由区监察局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办法除明确了考核的10项指标(即项目进入率、窗口授权率、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评议满意率、不满意率、投诉率和窗口人员的考勤情况指标)外,还重点对9种加分情形和17种扣分情形进行了规定,其中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超期未办或超期办理的,咨询3次以上(含3次)不转入申请,或申请环节未一次性告知清楚,使申请人更正处理3次以上(含3次),窗口工作人员因工作态度恶劣被服务对像有效投诉的都写入了扣分情形。

  《考核办法》的出台极大促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服务水平,真正使农村群众享受到了高效优质的服务。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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