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四上门”
发布时间: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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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法院在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过程中,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便民服务,对特殊案件开展 了“四上门”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一是上门调查情况。对特殊复杂案件的审查,在积极审阅书面材料的基础上,还主动上门了解案件情况,把握当事人动态,客观公正掌握案件情况,提前把工作做细,为案件的裁判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上门沟通交流。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拟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及时上门了解当事人思想动向,以心换心,做好心理疏导,引导他们通过其他渠道依法维权,用真诚行动换取他们对法律的尊重。
三是上门答疑释惑。对经常到法院缠访、闹访的当事人,对确有疑惑不能及时安排接见解答的,为避免当事人产生过激情绪,采取主动预约当事人,安排专人及时上门解答,有效化解了一批缠访、闹访案件。
四是上门指导立案。重点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群体,因诉讼主体不适格、格式不合要求、委托手续不齐全等问题进行上门指导修改,一次性解决立案材料不规范的问题,减轻当事人诉累。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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