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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法院四项措施抓好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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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严格的管理和优良作风不断促进人民法院形象建设,自流井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狠抓警车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目前警车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要求各部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车辆管理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干警、每辆车辆。庭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检查车辆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二是强化教育,源头防控。组织部门负责人、驾驶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人民法院警车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使全体驾驶员充分认识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行车安全隐患、公车滥用等违规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车辆封存,统一管理。严格警车统一管理制度,非紧急公务节假日期间一律不安排出车。坚持“车辆封存”规定,要求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停入车库,严禁用警车探亲访友,办理私事。如有特殊情况出车须经院长审批并上报上级法院。


  四是严格督查,逗硬奖惩。由办公室会同纪检组监察室、法警大队,对全院警车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实行谁派车谁负责、谁带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对不经审批程序私自出车和私人用车,严格按照警车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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